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

飞行员执照有效期更新申请最新政策(2023年2月)

2022-08-10


自电报下发日起,提交民用航空器驾驶员执照更新申请,请参照飞标司局发明电[2023]209号执行:https://pilot.caac.gov.cn/jsp/airmanNews/airmanNewsDetail.jsp?uuid=4d208fd7-bbc8-4cc7-9a6b-55bf32593dc6&code=Fax


申请表如下:

飞标司局发明电[2023]209号附件更新与重新办理申请表.pdf


执照未过期,无法在云执照上发起申请的,填写第一张表,并提交材料:(a) 执照复印件或完整截屏。 (b) 身份证明。(c) 符合要求的近期照片(三份)。 (d) 与所申请的最高类别驾驶员执照对应的体检合格证明(如适用)。 (e) 前 24 个日历月内云桌面系统记录有一次有效的熟练检查或者定期检查工作单。 (f) 执照注册单位背书文件。


执照已过期的,填写第二张表,并提交材料,一式两份:1) 过期执照原件(如适用)及复印件。 2) 身份证明。 3) 符合要求的近期照片(二张及电子版,蓝底正装,须与原执照有所区别)。 4) 与所申请类别驾驶员执照对应的体检合格证明。 5) 理论考试成绩单(如过期超过一年)。 6) 补充训练证明。 7) 实践考试工作单。 8) 无犯罪记录证明。

注意:证件复印件应有本人签字;申请表应由执照经办人签字并盖章(第9项处);第19项必填,填写过期前最后一次熟练/定期检查时间和检查员姓名;外籍应提供劳动关系证明。


申请前,请联系民航华东地区行政服务中心飞标业务/609办证大厅QQ确认材料完整性。联系方式:QQ2757069214(如不便,可发送至邮箱);021-22321169、021-22322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