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航审定类证件领取指南
主管部门: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适航审定处
地 址:上海市长宁区迎宾二路300号
工作时间:08:30-11:3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证件印发:民航华东地区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1-22321168、021-22321170
地 址: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一路128号一号楼1楼行政服务中心
工作时间:09:00-11:30,13:00-16:30,法定工作日
领取方式:
申请人按照“国籍适航证件管理系统”提交申请后,当流程显示到达“证件打印”环节,联系民航华东地区行政服务中心确认证件领取方式和时间。
方式一:自取。
须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1)受理通知书;
2)授权委托书(详见模板1);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如果是国籍证变更,请交回原国籍登记证原件。出口适航证则交回原国籍证登记证和标准适航证原件。
方式二:邮寄。
须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1)受理通知书;
2)承诺书(详见模板3);
3)收件人身份证复印件;
4)如果是国籍证变更,请交回原国籍登记证原件。出口适航证则交回国籍证登记证和标准适航证原件。